證劵交易法
第一章 總則
1.立法宗旨
2.法律適用
3.主管機關
4.公司之定義
5.發行人
6.有價證劵之意義
7.募集之意義
8.發行
9.刪除
10.承銷
11.證劵交易所
12.有價證劵集中交易市場
13.公開說明書
14.財務報告
14之1.內部控制制度之建立
14之2.獨立董事之設置及資格
14之3.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事項
14之4.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之設置
14之5.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事項
15.證劵業務種類
16.證劵商種類
17.刪除
18.核准主義
18之1.準用規定
18之2.刪除
18之3.刪除
19.契約方式
20.誠信義務及損害賠償責任(1)
20之1.誠信義務及損害賠償責任(2)
21.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期限
21之1.國際合作條約或協定之簽訂
第二章 有價證劵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第一節 有價證劵之募集、發行及買賣
22.有價證劵之募集與發行
22之1.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權分散標準
22之2.董事、監察人等股票之轉讓方式
23.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轉讓期限
24.依本法發行新股後未依法發行股份地位之擬制
25.董事、監察人等持有股票之申報
25之1.委託書管理規則
26.董事、監察人持有記名股票數額最低成數
26之1.召集股東會應列舉主要內容之情形
26之2.對小額記名股票股東股東會之通知期間及方式
26之3.董事及監察人之資格限制
27.每股金額之高低限與更改
28.刪除
28之1.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比率
28之2.股份之買回
28之3.認股權之行使
28之4.公司債發行總額
29.由金融機構任保證人之發行
30.申請審核應備之文書
31.公開說明書之交付
32.公開說明書虛偽或隱匿之責任
33.股款或債款之繳納
34.股票或公司債劵之交付
35.簽證
36.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及申報期限
36之1.公司重大財務業務之處理準則
37.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管理
38.發行之保護措施
38之1.主管機關之檢查
39.發行人不合法令之處罰
40.藉核准為宣傳之禁止
41.命令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42.發行審核程序之補辦
43.有價證劵買賣支給付或交割
第二節 有價證劵之收購
43之1.公開收購之有價證劵範圍、條件、收購之比例及條件
43之2.不得為公開收購條件之不利變更
43之3.不得於公開收購期間以其他方式購買同種類之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劵
43之4.公開收購說明書
43之5.停止公開收購之要件及變更公開收購申報
第三節 有價證劵之私募及買賣
43之6.有價證劵及公司債之私募
43之7.有價證劵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之禁止行為
43之8.私募有價證劵再轉讓之條件
第三章 證劵商
第一節 通則
44.營業之許可及分支機構設立之許可等
45.兼營與投資之限制
46.兼營買賣之區別
47.證劵商之資格
48.證劵商之最低資本額
49.證劵商之負債總額
50.證劵商公司名稱之使用
51.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競業限制
52.刪除
53.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資格之限制與解任
54.業務員資格之限制
55.營業保證金
56.違法證劵商之處分
57.特許或許可之撤銷(1)
58.證劵商營業之申報
59.特許或許可之撤銷(2)
60.證劵商之禁止行為
61.有價證劵買賣融資融劵之成數
62.自行買賣有價證劵之限制
63.三十六條之準用
64.保護措施
65.違法之糾正
66.違法證劵商之處分
67.業務之了結
68.資格存續之擬制
69.解散或歇業之申報
70.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事項之命令
第二節 證劵承銷商
71.有價證劵之包銷
72.代銷
73.刪除
74.承銷商自己取得之禁止
75.自行認購之有價證劵出售處所
76~78.刪除
79.公開說明書之代理交付
80.刪除
81.包銷總金額之規定
82.包銷之報酬與代銷之手續費標準
第三節 證劵自營商
83.證劵自營商之資格
84.兼營者之限制
第四節 證劵經紀商
85.手續費費率之核定
86.報告書及對帳單
87.委託書
88.書件之保存
第四章 證劵商同業公會
89.同業公會
90.章程內容及業務之指導與監督規定
91.保證措施
92.理事或監事之違法行為
第五章 證劵交易所
第一節 通則
93.設立之持許或許可
94.證劵交易所之組織
95.交易所設置之報核
96.經營資格之限制
97.名稱
98.業務之限制
99.營業保證金
100.特許或許可之撤銷
101.刪除
102.指導、監督與管理
第二節 會員制證劵交易所
103.會員制證劵交易所之性質與會員資格
104.會員人數之限制
105.章程規定
106.刪除
107.退會
108.交割結算基金與交易經手費之繳付
109.出資與責任
110.會員違法行為之處罰
111.除名
112.退會或停止買賣後買賣之了結
113.董監事之人數與資格
114.第五十三條之準用於董監事與經理人
115.兼任之禁止
116.圖利之禁止
117.董監事經理人違法之解任
118.公司法規定之準用
119.交割結算基金之準用
120.交易秘密洩漏之禁止
121.董監事規定之準用於會員董監事之代表人
122.解散事由
123.業務人員應具條件與職務解除規定之準用
第三節 公司制證劵交易所
124.公司制證劵交易所之組織
125.章程規定
126.證劵商及其股東或經理人兼任之禁止
127.股票交易之限制
128.無記名股票發行之禁止
129.供給使用契約之訂定
130.契約之中止事由
131.刪除
132.交割結算基金與交易經手費之繳存
133.違反第一百條之處罰
134.終止契約之準用
135.依約了結他人買賣之義務
136.了結義務
137.準用之規定
第四節 有價證劵之上市及買賣
138.業務規則或營業細則應訂定事項
139.有價證劵上市之申請
140.上市審查準則與上市契約準則之訂定
141.上市契約之訂立與核准
142.非核准不得買賣
143.上市費用與費率
144.上市之終止(1)
145.上市之終止(2)
146.終止日期
147.停止或回復買賣之核准
148.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之處罰
149.政府債劵之命令規定
150.有價證劵之買賣場所及例外
151.於有價證劵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者之資格
152.停止或回復集會之申報
153.不履行交付義務時之處置
154.賠償準備金與優先受償權
155.對上市有價證劵之禁止行為
156.影響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處置
157.歸入權
157之1.內線交易行為之規範
第五節 有價證劵買賣之受託
158.受託契約準則
159.全權委託之禁止
160.委託場所之限定
第六節 監督
161.保護措施
162.保護措施
163.證劵交易所違法之處分
164.監理人員
165.監理人員所為指示之遵行
第六章 仲裁
166.約定仲裁與強制仲裁
167.妨訴抗辯
168.仲裁人之產生
169.仲裁判斷和解不履行之處罰
170.仲裁事項之訂明
第七章 罰則
171.罰則(1)
172.罰則(2)
173.罰則(3)
174.罰則(4)
174之1.有價證劵公司之撤銷權
174之2.洗錢防制法之適用
175.罰則(5)
176.刪除
177.罰則(6)
177之1.罰則(7)
178.罰則(8)
179.法人之處罰
180.刪除
180之1.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辨理
第八章 附則
181.擬制公開發行
181之1.專業法庭或專人辨理
181之2.董事、監察人當然解任者之適用時間
182.刪除
182之1.施行細則
183.施行日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