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1.罪刑法定原則

2.從舊從輕原則

3.屬地原則

4.隔地犯

5.保護原則、世界原則---國外犯罪之適用

6.屬人原則---公務員國外犯罪之適用

7.屬人原則---國民國外犯罪之適用

8.國外對國人犯罪之適用

9.外國裁判服刑之效力

10.名詞定義

11.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二章 刑事責任

12.主觀歸責---故意、過失

13.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14.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15.不作為犯

16.違法性錯誤

17.加重結果犯

18.未成年人、滿八十歲人之責任能力

19.責任能力及原因自由行為

20.責任能力---身理狀態

21.依法令之行為

22.業務上正當行為

23.正當防衛

24.緊急避難

第三章 未遂犯

25.未遂犯之處罰及減輕

26.不能未遂不罰

27.中止犯及準中止犯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

28.共同正犯

29.教唆犯及其處罰

30.幫助犯及其處罰

31.正犯或共犯與身分

第五章 刑

32.刑罰之種類

33.主刑之種類

34.從刑之種類

35.主刑之重輕標準

36.褫奪公權之內容

37.褫奪公權之宣告

38.沒收物

39.專科沒收

40.沒收之宣告

40之1.追徵、追繳或抵償之宣告

41.易科罰金

42.易服勞役

42之1.罰金易服勞役之再易服社會勞動

43.易以訓誡

44.易刑之效力

45.刑期之計算

46.羈押日數之折抵

第六章 累犯

47.一般累犯及擬制累犯

48.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49.累犯適用之除外

第七章 數罪併罰

50.數罪併罰之要件

51.數罪併罰之方法

52.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

53.執行刑

54.各罪中有受赦免時餘罪之執行

55.想像競合

56.刪除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

57.酌科

58.罰金之酌加

59.酌量減輕(1)

60.酌量減輕(2)

61.裁判之免除

62.自首減輕

63.老幼處刑之限制

64.死刑加重限制與減輕方法

65.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方法

66.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方法

67.有期徒刑之加減例

68.拘役罰金之加減例

69.二種主刑以上併加減例

70.遞加遞減例

71.主刑加減之順序

72.零數不算

73.酌量減輕之準用

第九章 緩刑

74.緩刑要件

75.緩刑宣告之撤銷

75之1.緩刑宣告之撤銷

76.緩刑之效力

第十章 假釋

77.假釋要件

78.假釋之撤銷

79.假釋之效力

79之1.徒刑併執行者之假釋

第十一章 時效

80.追訴權之時效期間

81.刪除

82.本刑應加減時追訴權時效期間之計算

83.追訴權時效之停止

84.行刑權之時效期間

85.行刑權時效之停止

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

86.感化教育處分

87.監護處分

88.禁戒處分---施用毒品

89.禁戒處分---酗酒或戒癮

90.強制工作處分

91.強制治療處分

91之1.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風化罪之強制處分

92.代替保安處分之保護管束

93.緩刑與假釋之保護管束

94.刪除

95.外國人驅逐出境處分

96.保安處分之宣告及特別規定

97.刪除

98.保安處分執行之免除

99.保安處分之執行時效

第二編 分則

第一章 內亂罪

100.普通內亂罪

101.暴動內亂罪

102.內亂罪自首之減刑

第二章 外患罪

103.通謀開戰端罪

104.通謀喪失領域罪

105.械抗國家罪

106.單純助敵罪

107.加重助敵罪

108.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

109.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110.公務員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111.刺探搜集國防秘密罪

112.不法侵入或滯留軍用處所罪

113.私與外國訂約罪

114.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

115.毀匿國權證據罪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

116.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罪

117.違背中立命令罪

118.侮辱外國旗章罪

119.請求乃論

第四章 瀆職罪

120.委棄守地罪

121.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122.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

123.準受賄罪

124.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125.濫權追訴處罰罪

126.凌虐人犯罪

127.違法執行刑罰罪

128.越權受理罪

129.違法徵收罪、抑留或剋扣款物罪

130.廢弛職務釀成災罪

131.公務員圖利罪

132.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133.郵電人員妨害郵電秘密罪

134.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

135.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暴脅迫罪

136.聚眾妨害公務罪

137.妨害考試罪

138.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

139.污損封印、查封標示或違背其效力罪

140.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141.侵害文告罪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42.妨害投票自由罪

143.投票受賄罪

144.投票行賄罪

145.利誘投票罪

146.妨害投票正確罪

147.妨害投票秩序罪

148.妨害投票秘密罪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49.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

150.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151.恐嚇公眾罪

152.妨害合法集會罪

153.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154.參與犯罪之結社罪

155.煽惑軍人背叛罪

156.私招軍隊罪

157.挑唆或包攬訴訟罪

158.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159.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160.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

第八章 脫逃罪

161.脫逃罪

162.普通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163.公務員縱放或便利逃脫罪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64.藏匿人犯或使之隱蔽、頂替罪

165.湮滅刑事證據罪

166.犯湮滅證據罪自白之減免

167.親屬間犯本章罪之減免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168.偽證罪

169.誣告罪

170.加重誣告罪

171.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172.偽證、誣告自白減免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173.放火或失火燒毀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174.放火失火燒毀非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175.放火失火燒毀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176.準放火罪

177.漏逸或間隔氣體罪

178.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179.決水浸害非供人使用或未有人所在之住宅、建築物或礦坑罪

180.決水浸害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181.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

182.妨害救災罪

183.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184.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185.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185之1.劫持航空器及其他公眾運輸工具罪

185之2.危害飛航安全及設施罪

185之3.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185之4.交通肇事逃逸罪

186.單純危險物品罪

186之1.致爆裂物爆炸罪

187.加重危險物品罪

187之1.非法產銷持有核子及原料設備及放射性物質罪

187之2.放逸核能放射線罪

187之3.使用放射線致傷、致死罪

188.妨害公用事業罪

189.損壞保護生命設備罪

189之1.損壞保護生命設備危害健康罪

189之2.阻塞逃生通道罪

190.毒化公眾飲水罪

190之1.投棄排放有毒物質罪

191.製造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

191之1.毒化飲食物品罪

192.違背預防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傳染病菌罪

193.違背建築術成規罪

194.不履行賑災契約罪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

195.偽造變造通貨、幣劵罪

196.行使收集或交付偽造變造通貨、幣劵罪

197.減損通用貨幣罪

198.行使減損通用貨幣罪

199.預備偽造變造幣劵或減損貨幣罪

200.沒收物之特例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劵罪

201.偽造變造有價證劵罪及其行使罪

201之1.偽造變造及行使支付工具罪

202.郵票印花稅之偽造變造與行使塗抹罪

203.偽造變造及行使往來客票罪

204.預備偽造變造有價證劵罪

205.本章犯罪之物之沒收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

206.偽造變更度量衡定程罪

207.販賣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

208.行使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

209.沒收物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210.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211.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212.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213.公文書不實登載罪

214.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215.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216.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217.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218.偽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

219.沒收之特例

220.準文書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221.強制性交罪

222.加重強制性交罪 

223.刪除

224.強制猥褻罪

224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

225.乘機性交猥褻罪

226.妨害性自主致加重結果罪

226之1. 妨害性自主罪結合犯

227.準強制性交及猥褻罪

227之1.未成年人之減免

228.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229.詐術性交罪

229之1.告訴乃論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230.血親性交罪

231.媒介性交及猥褻罪

231之1.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

232.有監督照顧義務者加重規定

233.媒介未成年人性交猥褻罪

234.公然猥褻罪

235.散佈猥褻物品罪

236.告訴乃論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37.重婚罪

238.詐術結婚罪

239.通姦罪

240.和誘罪

241.略誘罪

242.移送被誘人出國罪

243.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罪

244.減刑之特例

245.告訴乃論與不得告訴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246.侮辱宗教建築物或紀念場所罪、妨害祭禮罪

247.侵害屍體罪、侵害遺骨遺髮殮物遺灰罪

248.發掘墳墓罪

249.發掘墳墓結合罪

250.侵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墳墓罪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

251.妨害販運農工物品罪

252.妨害農事水利罪

253.偽造仿造商標商號罪

254.流通仿冒商標商號之貨物罪

255.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

第二十章 鴉片罪

256.製造鴉片、毒品罪

257.販賣運輸鴉片、毒品罪

258.製造販運吸食鴉片器具罪

259.為人施打嗎啡或以館舍供人吸食鴉片罪

260.栽種與販運罌粟種子罪

261.公務員強迫他人栽種或販運罌粟種子罪

262.吸用煙毒罪

263.持有煙毒或吸食鴉片器具罪

264.公務員包庇煙毒罪

265.沒收物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

266.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

267.刪除

268.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269.辦理有獎儲蓄或發行彩劵罪、經營或媒介之罪

270.公務員包庇賭博罪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

271.普通殺人罪

272.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273.義憤殺人罪

274.生母殺嬰罪

275.加工自殺罪

276.過失致死罪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

277.普通傷害罪

278.重傷罪

279.義憤傷害罪

280.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281.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282.加工自傷罪

283.聚眾鬥毆罪

284.過失傷害罪

285.傳染花柳病、痲瘋罪

286.妨害幼童發育罪

287.告訴乃論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

288.自行或聽從墮胎罪

289.加工墮胎罪

290.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

291.未得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292.公然介紹墮胎罪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

293.普通遺棄罪

294.違背法令契約遺棄罪

294之1.阻卻遺棄罪成立之事由

295.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296.使人為奴隸罪

296之1.買賣人口罪

297.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

298.意圖結婚、營利或使為猥褻之略誘罪

299.移送被略誘人出國罪

300.收受藏匿被略誘人或使之隱避罪

301.減刑之特例

302.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303.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

304.強制罪

305.恐嚇危安罪

306.侵入住居罪

307.違法搜索罪

308.告訴乃論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10.毀謗罪

311.善意發表言論不罰

312.侮辱毀謗死者罪

313.妨害信用罪

314.告訴乃論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315.妨害書信秘密罪

315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

315之2.便利窺視竊聽竊錄及散布竊錄內容罪

315之3.竊錄產品沒收

316.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317.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318.洩漏職務上工商秘密罪

318之1.洩漏電腦或相關設備秘密罪

318之2.刑罰加重事由

319.告訴乃論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

320.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321.加重竊盜罪

322.刪除

323.準動產

324.親屬相盜免刑與告訴乃論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25.普通搶奪罪

326.加重搶奪罪

327刪除

328.普通強盜罪

329.準強盜罪

330.加重強盜罪

331.刪除

332.強盜罪之結合犯

333.海盜罪、準海盜罪

334.海盜罪之結合犯

334之1.法規之準用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335.普通侵占罪

336.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337.侵占遺失物罪

338.侵占電氣與親屬間犯侵占罪者準用竊盜罪之規定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39.普通詐欺罪

339之1.不正使用收費設備取財得利罪

339之2.不正使用自動付款設備取財得利罪

339之3.不正輸入、製作財產變更取財得利罪

339之4.加重詐欺罪

340.刪除

341.準詐欺罪

342.背信罪

343.竊盜罪規定之準用

344.重利罪

344之1.加重重利罪

345.刪除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46.恐嚇取財罪

347.擄人勒贖罪

348.擄人勒贖罪之結合犯

348之1.準擄人勒贖罪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

349.普通贓物罪

350.刪除

351.親屬贓物罪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

352.毀損文書罪

353.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354.毀損器物罪

355.間接毀損罪

356.損害債權罪

357.告訴乃論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358.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罪或相關設備

359.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罪

360.干擾他人電腦使用罪

361.妨害公務機關之電腦使用罪

362.製作電腦犯罪程式罪

363.本章各罪之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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